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按同委〔2016〕29号文件,决定:
昂青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安国庆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夏吾措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丁益民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职务;李本尖措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尖措卡同志任县农牧科技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卡本才让同志任县农牧科技局副局长(正科);
谢饶措同志任县农牧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戴彪同志任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县经济商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本巴加卜同志任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县经济商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生英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李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秦红梅同志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文体文体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何君俊同志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文体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同仁县人民政府党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