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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仁县2017年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仁县人民政府:http://www.hugan99.com    来源: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创建时间:2017/12/13 10:16: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刻吸取“11·18”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将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集中组织开展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深刻吸取“11·18”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稳控当前火灾形势,严防我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行业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县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多   政府副、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李 鸿 波   政府副

成  员:宋 伟 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 玛 本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官 却 加   教育局局长

    李 建 本  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才 华 本   民政局局长

索南达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 志 远   交通运输局局长

久美多杰  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国 栋   县农牧局局长

李   俊   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华 泽 先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永 华   县旅游局局长

    公安局局长

周 小 平   公安局治安队队长

    公安消防队队长

  加   隆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本 太   保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   杰   多哇镇人民政府镇长

卡 本 加   年都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卓 玛 吉   黄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本扎西   瓜什则乡人民政府乡长

聂智才让   加吾乡人民政府乡长

傲赛多杰   曲库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尕藏东智   扎毛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 志 国   双朋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拉才让   兰采乡人民政府乡长

斗 拉 太   牙浪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队,李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各项协调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全面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突出人员密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农牧民住宅,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基层网格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形成群防群治态势。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各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的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帐,摸清底数(附件2)。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尤其是经信、教育、民宗、民政、住建、交通、农牧、文化、卫生、市监、旅游、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隐患自查自除,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县公安局要提前掌握本地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情况,督促活动主办单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责令停止举办。要紧盯圣诞、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和消防安全夜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各派出所、县消防大队在突出重点场所火灾防控的基础上,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没有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要依靠辖区社区)开展居民楼院“三查三清”(“三查”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是否到位;“三清”即清理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违规存放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活动。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内容,针对场所内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并督促单位做好日常自查工作,完善记录(根据场所及使用性质不同,参照附件4),切实预防“小火亡人”事故。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一般隐患要督促单位尽快整改消除;对严重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采取严厉手段,从严查处,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社会单位,要分级挂牌督办,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和隐患单位的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二)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火灾防范能力。

各乡()、各行业部门要狠抓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下发方案、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督促各单位明确消防管理机构或人员,建立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各社区、行政村、小区物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附件1),合理安排人员编组,保证 24 小时值班,加强培训演练,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出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要深化重点单位集中区域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建设,优化灭火力量配置,提高区域整体防控能力。要强化技术防范,在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家庭大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要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注重发挥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在基层火灾防控中的作用,依靠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检查,防止发生“小火亡人”事故。

  (三)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各乡(镇)要结合当前火灾特点,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常态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案例,公开曝光典型消防违法案例,以案说法,用鲜活的案例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各职能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和员工培训教育内容,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带动行业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派出所、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保安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培训,使其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增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要用好基层消防网格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农牧村村警“三支力量”,采取集中办班、以会代训、开设微信课堂等形式,加大教育培训的频次和力度,切实提升基层消防组织的工作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24日至27日)。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27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开展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各行业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好作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坚持最高标准,实施最强措施,执行最严纪律,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乡(镇)及各行业部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人员对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

(三)严格追责,严厉问责。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期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权限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倒查责任;对存在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施考评。

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制定的群租房、人员密集场所、农牧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1月2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12月起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

附件:1、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2、检查排查底数表;

     3、乡镇日常检查登记表;

   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5、简易烟感安装说明;

   6、物业管理单位巡查记录表。

 

 

联系人:白延波       联系电话:17709730092

邮箱:531032997@qq.com

 

                  2017年1124

 

 附件1: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着力提高自查自纠、自防自救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现就建设二类微型消防站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是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担负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处置等火灾防控工作的消防组织。

2、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建设标准

(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并应满足使用功能条件。

(2)以二类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置。

(三)装备配备

1、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等个人防护器材,消防板斧、铁铤等破拆器材,以及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

表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备车辆器材

序号

类别

车辆器材名称

微型消防站类别

一类微型消防站

二类微型消防站

数量

单位

标准

数量

单位

标准

1

消防车

微型消防车

1

必配

 

 

选配

2

巡逻车

1

必配

 

 

选配

3

灭火

器材

消防水带

10

必配

6

必配

4

消防水枪

4

必配

2

必配

5

灭火器(≥4公斤

10

必配

6

必配

6

消火栓扳手

2

必配

1

必配

7

破拆

器材

消防板斧

2

必配

1

必配

8

绝缘剪断钳

2

必配

1

必配

9

铁铤

2

必配

1

必配

10

个人防护器材

消防头盔

6

必配

4

必配

11

消防手套

6

必配

4

必配

12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6

必配

4

必配

13

消防腰带

6

必配

4

必配

14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3

2

选配

15

佩戴式照明灯

6

必配

4

必配

16

消防轻型安全绳

6

必配

4

必配

17

消防腰斧

6

必配

4

必配

18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6

必配

4

必配

19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6

必配

4

必配

20

通讯

器材

固定电话

1

必配

1

必配

21

手持对讲机

6

必配

4

必配

2、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人员配备

1、人员数量:

(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人员构成:

(1)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2)站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3)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合理分组,确保24小时轮岗值守人员充足。

(五)值守联动

1、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单位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建设。

2、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管理,应遵循利于执勤值班、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3、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4、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5、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岗位职责

1、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情况,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救援预案建立业务资料档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并对扑救行动负责;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2、班(组)长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情况和常见火灾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装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指挥本班(组)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4、驾驶员负责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情况,掌握车辆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及时排除一般故障;开展车辆和车载装备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5、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七)管理训练

1、微型消防站应悬挂“××(单位名称)微型消防站”标牌

2、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3、微型消防站的经费保障、岗位管理和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重点单位负责

4、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5、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联系人:白延波,联系电话:17709730092


 


附件2:

检查排查底数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使用性质

建筑面积(平方米)

是否设置人员住宿

结构类型

 

备注

1

 

 

 

 

 

 

 

2

 

 

 

 

 

 

 

3

 

 

 

 

 

 

 

4

 

 

 

 

 

 

 

5

 

 

 

 

 

 

 

6

 

 

 

 

 

 

 

7

 

 

 

 

 

 

 


附件3

   (镇)   社区(农牧村)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单位(或村组、居民楼院等责任片区):

检查内容及存在隐患:

1、消防车通道:畅通  □堵塞  □不符合标准                  

2、生产、储存、经营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统一建筑物内:□否  □是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抽查部位                        

  □畅通  □锁闭、占用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损坏  □未设置

5、□有  □无  室、内外消火栓: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部件缺损  □埋压圈占  □无水

6、□有  □无  灭火器:抽查部位                        

7、是否违章使用明火、电焊作业、私拉乱扯电线:□是  □否            

8、是否设有消防安全提示:□是  □否                      

9、其它:                                   

                                       

                                       

                                       

处理情况:         项责令当场整改;         项责令      日前改正;             项移交街道(乡镇)消防管理办公室处理。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此表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各存档一份。


附件4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物流仓储场所检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物流仓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拉闸断电

 

 

 

3.电表箱、配电盘(柜)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设置的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4.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库房内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灯具下方不应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的水平间距离不应小于0.5米

 

 

 

8.电动升降、卷扬设备及其操作开关、供电线路保护措施应完好

 

 

 

9.锂电池产品应存储在独立的防火分区库房内

 

 

 

10.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接地电阻检测结果应符合规定

 

 

 

二、电气安全管理

11.库房内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加热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2.库房内不应为以蓄电池为动力的作业设备、电动车、手机、充电宝等移动用电设备充电

 

 

 

13.库房内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不应停放电动车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5.企业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6.企业应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人员密集场所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一、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1.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1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13.不应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不应停放电动车

 

 

 

1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5.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6.应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小经营加工作场所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经营、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2.电缆、绝缘导线的材质、导体截面积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场所用电需求

 

 

 

3.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4.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应堆放杂物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保持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9.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二、电气安全管理

10.不应在场所内停放电动车或对电动车充电

 

 

 

11.营业生产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12.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3.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

 

 

 

14.从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和电气火灾扑救方法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居民住宅建筑-住宅建筑公共区域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箱内不应堆放杂物,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

 

 

 

4.电表箱、配电盘(柜)应固定在不燃材料上,并与可燃材料保持安全距离。电表箱、配电盘(柜)内及其周围不应堆放杂物

 

 

 

一、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5.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保持完好,不应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

 

 

 

6.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措施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电缆井内不应堆放杂物

 

 

 

二、用电安全管理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8.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9.应配备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电工,定期开展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保养

 

 

 

10.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车棚电气线路安装、敷设符合有关规定,采用质量合格的电器产品

 

 

 

二、用电安全管理

11.物业管理单位应开展居民用电安全宣传,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演练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居民住宅建筑-居民家庭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情况

发现的问题

整改意见

家庭

用电

安全

1.户内配电盘内不应存放可燃物,应有断路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进出线端子连接应牢固,电线端部绝缘无老化现象。不应使用铁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2.电线、开关、插座、家用电器应选用合格产品,不应超过使用年限

 

 

 

3.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4.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随意拉接电线

 

 

 

家庭

用电

安全

5.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6.家用电器(除冰箱等长电设备外)不应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应养成人走断电的习惯

 

 

 

7.不应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或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8.掌握电气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法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电气安全保护装置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附件5 简易烟感安装说明

什么是独立式感烟探测器?

独立式感烟探测器一般是安装在家庭、网吧等小型场所进行烟雾的探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一般通过9V叠层电池或者AC220V直接供电,安装使用方便,可以实现独立探测、独立报警,不需要和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

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的作用?

当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的场所内有初起火灾(出现烟雾时),该设备可以感测到,立即报警,起到火灾预防控制的作用。

适用的场所有哪些?

适用于家庭、学校、办公室、仓库、酒店、车间等场所。 

 

附件6              

物业管理单位巡查记录表

时间:   年  月  日

  

   间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有摩托车违规存放

公共区域是否堆放可燃杂物

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

备注

8:00—10:00

 

 

 

 

 

 

 

10:00—12:00

 

 

 

 

 

 

 

12:00—14:00

 

 

 

 

 

 

 

14:00—16:00

 

 

 

 

 

 

 

16:00—18:00

 

 

 

 

 

 

 

18:00—20:00

 

 

 

 

 

 

 

22:00—00:00

 

 

 

 

 

 

 

 注:该表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按时间每日填写,如发现问题在备注中写明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