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关于开展同仁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的安排,为更好地完成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任务,拟成立同仁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和联合调查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一、 同仁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石 大 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 伟 林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局长
成 员:胡 贵 寿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副局长
吴 万 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尕 藏 卡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崔 生 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国 玺 县农牧局局长
才 巴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多杰南加 县交通局局长
万 玛 本 县水利局局长
韩 发 雷 县气象局局长
马 祥 成 隆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官 却 加 保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彭 元 宁 多哇镇人民政府镇长
卡 本 加 年都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让东智 曲库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完玛才让 兰采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让东智 扎毛乡人民政府乡长
兰 却 加 瓜什则乡人民政府乡长
聂智才让 加吾乡人民政府乡长
卓 玛 吉 黄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 志 国 双朋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夏 吾 加 牙浪乡人民政府乡长
二、 同仁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联合调查组
组 长:崔 向 红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周 正 来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马 文 礼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工程师
王 浩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工程师
孟 昭 睿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工程师
何 文 龙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技术员
樊 洪 红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技术员
牟 发 权 省环境地质勘查局技术员
三、 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安排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及危害状况进行跟踪调查。
(二)各乡镇要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推荐应急搬迁避让地点,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发放明白卡。
(三)地质灾害详查需对部分灾害点进行工程钻探、取样等,各乡镇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项目正常开展。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