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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同仁县人民政府:http://www.hugan9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7/17 10:22:13    

同仁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健全我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我局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所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内容有: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集体活动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洪水、地震等灾害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县委、县政府政府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和督促工作。县教育科技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教育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各学区、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学区、学校必须完善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四)区分性质,处置得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教育科技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长:完玛多杰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王  县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员:丁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李本尖措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夏吾才让 县教研室副主任

万玛才旦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各学区、学校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处置其所属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

4.总结突发事件处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

四、信息报送发布

各学校、学区迅速、准确的将学校发生(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祥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县教育科技局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告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重大信息,县教育局要及时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

五、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科技局和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理。县教育科技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科技局和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县教育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科技局和学校进行处置工作;必要时,县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现场。学校主要负责人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四)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州、县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执行。

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生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

1)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派出所和县教育局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应及时请派出所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劝导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

3)如派出所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

2、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聚集事件失控,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教育科技局领导负责人应及时深入事发学校,指导、协助学校化解矛盾,控制事态蔓延。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3、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事件处于单个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呈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办发: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在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做好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立即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抢救受伤人员。及时疏散人员,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校舍安全事故处理办发: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设立警示牌和隔离栏,以免师生接近造成伤害。校内D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立即予以拆除。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对受伤师生及时组织抢救,对受困人员积极组织解救。同时,对事故现场予以封闭。

3、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发: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积极寻找证人。学校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4、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发:学校举行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体活动,必须周密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时通讯联络工作,定时清点人数,保持信息联络畅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根据室内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公安机关、地方政府报告,争取各方面的援助。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按突发公共卫生事故严重程序,从高至低可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处理办法:教育科技局领导小组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学校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实行集中办公并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按照要求每日向上级部门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情况。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学生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学生发生肺鼠疫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学校发生传染性病例。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暴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处理办法:教育科技局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及时赶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指导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救助事故发生学校对中毒或患病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在一个乡镇内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处理办法:教育科技局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指导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协助学校做好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深入医院看望中毒、患病人员。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当地政府及州教育局报告事件有关情况。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处理办法:学校领导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全力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医疗部门,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封存剩余的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I级事件:指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处置办法:县教育科技局救灾指挥部立即运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县教育科技局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灾情,研究措施;同时派工作组到灾区协助工作。

2、Ⅱ级事件: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灾害。

处理办法:学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减少损失,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县教育科技局根据当地政府部署,协助学校开展救灾工作;同时根据灾情确定应急支援内容和规模。县教育科技局要派工作组到现场协助工作,根据灾情,研究帮助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并向县政府和州教育局反映。

3、Ⅲ级事件: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处理办法:灾区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受灾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局帮助学校落实应急措施和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应急处置后,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疏导师生员工情绪,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工作。

七、附则

本预案是同仁县教育系统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响应工作文件,各学校应遵照执行,各学校、学区也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同仁县教育科技局

20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