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经济商务和安监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根据灾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立即自动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组织单位人员进行自救和伤亡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医疗主管部门应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药品、食品供应。
经济商务部门应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食品。
(4)交通运输保障。
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5)通信保障。
各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其他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破坏的通信设备,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电力保障。
经济商务立即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省级以下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7)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经济商务部门立即组织调动粮食以及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灾民安置。
民政部立即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9)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建设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10)维护社会治安。
公安部门、武警总部立即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重要目标警卫。
武警总部增加兵力,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12)消防。
公安消防部门立即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3)次生灾害防御。 水利、经济商务、建设、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本系统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14)灾害损失评估。
地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5)应急资金。
财政部门:做好中央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及发放工作。
民政部门:做好中央应急救济新的发放工作。
(16)呼吁与接受外援。
民政、经济商务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震情、灾情,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中国红十字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和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7)宣传报道。
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
发改局局长
经济商务和安监局局长
民政局局长
成 员: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广电局、旅游局、新闻办、武警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二)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任:地震局负责同志
成员:各有关部门和驻地武警部队的联络员。
办公室设在中国地震局并设综合联络组、震情监视组、灾情信息组、国际联络组、条件保障组。
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临震应急反应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
预报区地方人民政府的临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一)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二)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三)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四)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五)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注:在实际地震紧急救援中,因我单位人员少,单位小,无法按照救援要求全面进行救援,只能按照本方案中的要求,完成本职之内的工作。
同仁县经济商务和安监局
2015年5月7日